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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局 (泸州市)办理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办理单位:泸州市规划建设局(市建管局承办) 办理地点: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承诺时限:市建管局初审、市规划建设局复审,报省建设厅审批
联系电话:3102209 (二)法定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7号)
3、办理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事项指南 (三)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到市建管局领取省建设厅统一印发的《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指南》,持
按“申请资料详细说明”准备好的申报表及材料,向泸州市规划建设局(市建管局)提出初审申请。 2、审查材料、签署意见 市建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指南》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交市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审
小组集体会审,对会审合格的签署“初审合格,同意上报”意见并加盖市规划建设局及分管领导的印章;对初 审不合格的即出具《补证通知书》。 3、上报、待审批及发证
对会审合格签署“初审合格,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市规划建设局及分管领导签章的分别或成批上报省政府行 政服务中心(省建设厅窗口),待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审查公示、公告合格后,分别或统一由市规划建设局(市
建管局)到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省建设厅窗口)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发放给企业。 (四)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指南P64~71及P73“申请表部分”的要求)
2、装订成册的资料(具体要求见《指南》P73~78)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⑷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⑺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⑻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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