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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机构职能]:

局领导
局机关
规划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市政公用事业局
建设工程管理局
风景园林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事指南]:

办事流程
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
收费标准及依据
规划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市政公用事业局
建设工程管理局
风景园林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
 
 
 
 

               风景园林管理局
              临时占用园林绿地审查同意
申办对象资格: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等。
申办资料:
1、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临时占用绿地地点、面积、原因、时间
等,申请单位意见(盖章)。
2、市规划建设局鉴章同意的红线图等资料。
3、项目工程临时绿地平面图;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占用绿地的面积及准确位置。
4、绿地使用后的恢复方案。
申请书应如实提交有关资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理程序:申请人 市行政服务中心风景园林局窗口 材料齐全、受理 现场踏勘、核实 提出建议意见 上报市规
划建设局审批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川价字非(1992)107号文件,泸市价(1997)非字172号,市物价局颁发《收费许可证》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窗口电话:3114605
承办科室:市园林局绿化管理科(229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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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泸州市规划建设局
技术支持: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