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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机构职能]:

局领导
局机关
规划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市政公用事业局
建设工程管理局
风景园林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事指南]:

办事流程
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
收费标准及依据
规划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市政公用事业局
建设工程管理局
风景园林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
 
 
 
 

             风景园林管理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申办人资格: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等
申办材料:
1、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原因;申请单位意见(盖章)。
2、项目工程占用绿地平面图(1:500)。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占用绿地的面积与准确位置。
3、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等资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资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理程序:申请人 市行政服务中心风景园林局窗口材料齐全、受理 现场踏勘、核实 提出建议意见 上报市规划建设局 提出审查意见 上报市政府审批
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从受理到上报市政府)
办理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窗口电话:3114605
承办科室:市园林局绿化管理科(229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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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泸州市规划建设局
技术支持: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