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市发展战略、泸州市城市
(含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各类专业规划和城市设计;制定或起草城市规 划管理规范性文件或相关政策;指导各县编制县城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含各类开发区、下同)
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拆除等各项建筑工程;架设或埋设各种管线;修建各种建设工程项目( 含各类构筑物及其他建设活动)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规划和和设计方案审查;办理《建设工程选
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督促城建监察 队伍开展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县区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城市空间合理开发和利用,参与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提出土地拍卖的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审查 报批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承办市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 设:综合科 规划用地科 规划工程科 规划监督科 办公地址:江阳区江阳南路34号(规划建设局大楼四层) 局 长:兰正秋 公开电话:(0830)310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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