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住宅建设(含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的年
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起草房地产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产权产籍、房地产测绘 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典当)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房
地产咨询机构、价格评估机构、经纪机构)的资质审查和房地产评估(含房屋拆迁评估)行业管理;负责 城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负责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及规定范围的原有房屋装饰装修、白蚁防
治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私房改建、扩建行业管理。参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划拨以及基准地价、 标准地价的制定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房地产协会日常工作,指导房地产监察
和房地产纠纷调处。 (二)直接管理市辖区范围内南城街道办事处、北城街道办事处、大山坪街道办事处、茜草厂区办事 处、鱼塘镇、安富街道办事处、四川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泸州市南高新区)以及独立工矿区房屋权属
登记管理,房地产市场(转让、抵押、租赁、典当)管理和房地产价格评估(含拆迁评估)、房屋安全技 术鉴定、原有房屋装饰装修和白蚁防治;管理市辖区房地产监察中队;受税务部门委托,做好市辖区房地
产税的征收和管理。 内 设:办公室 产权管理科 市场管理科 物业管理科 驻三区办事处 办公地址:江阳区白招牌6号楼七、八、九楼(年底可能搬
迁到百子图康宁大厦5楼) 局 长:陈远富(助理调研员)主持工作 公开电话:(0830)2285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