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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局领导
局机关
规划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市政公用事业局
建设工程管理局
风景园林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事指南]:

办事流程
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
收费标准及依据
规划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市政公用事业局
建设工程管理局
风景园林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转移业务办理程序:
应提交资料:调入(或调出)的文件证明。
办理程序:凡属本行政辖区内调动的,单位经办人员填写“转移通知书”一式4份并附上文件证明提
交前台“支取”处办理,返还单位回单联;凡属本行政辖区以外的调动,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住房
公积金支用审批表”,并填写调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收款单位全称、帐号、开户银行,提交前
台“支取”处审核。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审批表回单放入单位回单柜,单位据此下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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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泸州市规划建设局
技术支持: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