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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机构职能]:

局领导
局机关
规划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市政公用事业局
建设工程管理局
风景园林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事指南]:

办事流程
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
收费标准及依据
规划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市政公用事业局
建设工程管理局
风景园林管理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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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立项报审
(一)法定依据
  根据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二)申报材料
(1)立项修建报告(应含拟建筑面积、户型、户面积、销售对象等);
(2)土地使用证明。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接件窗口(0.5天)

房管局三区办(1天)

局领导审查(0.5天)

报市规建局审核(2天)


接件窗口(0.5天) 房管局三区办(1天) 局领导
审 查
(0.5天) 报市规建局审核(2天 窗口单位接件、通知对方取件(1天)

办理地点:房管局七楼三区办
联 系 人:王 进
联系电话:286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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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泸州市规划建设局
技术支持: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